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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重点省市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汇总
教务部 2022-01-18

住建部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 6月1日起施行


1月8日,为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并印发了《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绿色建筑标识是指表示绿色建筑星级并载有性能指标的信息标志,包括标牌和证书,授予范围为符合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标识星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3个级别。其中,三星级标识认定统一采用国家标准,二星级、一星级标识认定可采用国家标准或与国家标准相对应的地方标准。新建民用建筑采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工业建筑采用《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既有建筑改造采用《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绿色建筑标识认定需经申报、推荐、审查、公示、公布等环节,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专家审查。



重庆市住建印发《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1版)》的通知


1月18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了关于《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1版)》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1年5月1日起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项目,应执行本次发布的技术文件,并按照《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1版)》进行装配率计算。


甘肃十二部门联合发文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1月20日,甘肃十二部门联合发文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以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以创新为驱动,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要求逐步建立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紧跟国家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总体进程,力争到2025年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初步建立,产业基础、技术装备、科技创新能力以及建筑安全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到2035年,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进展,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


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实施方案


1月26日,内蒙古住建厅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到2025年,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建成一批智能建造示范工程。到2030年,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达到全国中等水平。到2035年,相关领域具备创新引领能力和明显竞争优势,部分产业和技术装备处于全国优势地位,建成较完备的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进入全国先进水平。


云南九部门发文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1月28日,云南省住建厅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旨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云南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通知明确表示,要加快落实建设项目。政府投资工程要带头按照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借鉴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成熟的经验,推进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青海省建筑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1月28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2021年青海省建筑业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提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在房建工程中积极推广应用叠合板、预制楼梯板和预制阳台板等预制混凝土构件。积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力度,尤其在农牧区公共建筑和农房建设中的应用,推动钢结构建筑关键技术和产业全面发展。


江西│大力发展装配式,16部门印发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实施意见

22日,江西16部门印发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到2025年,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初步建立,建筑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初步建立。推动形成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引领并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向智能建造转型升级。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能源资源消耗及污染排放大幅下降,环境保护效应显著。到2035年,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进展,智能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大幅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开展智能建造试点的函

22日,住建部同意将上海嘉定新城菊园社区JDC10402单元0502地块项目、佛山顺德凤桐花园项目、佛山顺德北滘镇南坪路以西地块之一项目、深圳市长圳公共住房及其附属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和重庆美好天赋项目、绿地新里秋月台项目、万科四季花城三期项目列为我部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工作,要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尽快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建造发展模式和实施经验。

陕西省发布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2月25日,陕西省住建厅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2021年起,每年新开工建设项目面积增加3%以上用于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项目建设,城市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的新建项目,实施工业化建造比例不低于20%,并逐年增加。到2025年,新型建筑工业化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30%以上,到2035年,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补充通知

3月1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补充通知,明确提出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达到下列目标:2020-2021年,达到30%以上;2022-2023年,达到40%以上;2024-2025年,达到50%以上。

安徽合肥2021年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发布 将创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

3月5日,合肥市建筑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2021年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按照计划,今年全市建设规模力争达到千万平米,推动创建国家级建筑科技示范基地,并打算为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优惠奖励政策。


四川|《2021年全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要点》发布

3月8日,四川省住建厅印发《2021年全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要点》:到2021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5400万㎡,其中新开工钢结构住宅50万㎡。各市(州)新开工装配式建筑中,装配率达到50%以上的项目应达到20%以上。全省新增10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8000万㎡装配式,浙江住建厅印发2021年全省建筑工业化工作要点

3月19日,浙江住建厅印发2021年全省建筑工业化工作要点,要点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浙江着力打造“全国新型建筑工业化标杆省”的首战之年。全省建筑工业化工作要全面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加强科技创新,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和效益。全年实现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80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120万平方米以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明确了绿色建造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技术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绿色建造工作,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重要文件。《导则》分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和绿色交付共七章。绿色策划章节明确策划阶段需开展的工作内容,包括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的实施路径和相关指标、明确各方职责等。绿色设计章节规定了推进建筑、结构、机电、装修集成设计,探索设计、生产、采购、施工协同设计,引导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等要求。绿色施工章节提出施工阶段的优化设计、资源节约、减少排放、智能技术应用等技术要求。绿色交付章节强调综合性能调适,明确绿色建造效果评估的主要内容和评估机制,提出数字化交付要求。

湖北|《武汉市2021年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印发

武汉市2021年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印发:全市按照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建设工程面积不小于1200万平方米。全市新开工装配式民用建筑面积不小于850万平方米。工业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全市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造的工业建筑面积不小于150万平方米。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工程示范。各区确定的装配式建筑工程示范不少于2个。

云南住建厅通知进一步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健康发展

330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分类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鼓励更多建筑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推广成熟适用技术。推进建筑全装修。

宁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等列入2021年银川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银川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印发:要求加快建筑产业转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推进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年内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65%以上,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产业化基地等示范项目建设,培育12个自治区级建筑产业化基地、建筑产业示范基地。

安徽17部门印发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 加快发展装配式

安徽省住建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聚焦当前影响全省建筑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意见》明确,装配式建筑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装配率超过50%的装配式建筑,在推广试点示范阶段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业企业享受各级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奖补。加快发展一批钢结构、古建筑、防腐保温等具有传统特色及具有国内领先施工工艺技术的专业企业。

广西南宁市住建局印发推广应用预制“三板”实施细则50条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南宁市新建建筑推广应用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预制内外墙板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新建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宿舍(公寓)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医院、宾馆、办公建筑;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学校建筑应推广应用“三板”,并将其纳入项目建设要求。


河北石家庄2021年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印发

412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2021年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推进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方案指出2021年全市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90%以上;新开工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5%以上。同时,制定相应工作重点与保障措施。

山西发文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建筑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

4月12日,山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创新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以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为载体,充分发挥本地装配式产业基地在技术和市场方面的差异化优势,引导支持企业围绕“装配式建筑产业链”等领域,推动建筑产业化向智能化发展,打造智能建造产研基地。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4月15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2022年,全区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60%;装配式建筑占比力争达到15%;各盟市应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工作;到2025年,全区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突破30%;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力争达到30%。


重庆住建委发布关于严格落实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的通知

4月20日,重庆住建委发布关于严格落实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的通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落实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确保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不含工业与物流仓储类项目)以及在土地出让环节已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的社会投资项目严格执行装配式建筑实施相关规定,除计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下的建筑单体外均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四川省住建厅印发《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五年行动方案》

4月25日,四川省住建厅印发《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五年行动方案》。方案要求以数字技术驱动建筑智能化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动装配式建筑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明显提高,实现工程建设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建筑工业化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40%,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建成一批A级及以上高装配率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推动形成一批装配式建筑骨干企业。

广东深圳拟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奖励最高800万,基地100万

4月30日,深圳市住建局就《深圳市关于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促进建筑领域绿色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计划到2025年,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50%。;大力发展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获评为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按建筑面积,国家AAA级每平方米资助100元,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800万元;国家AA级每平方米资助80元,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500万元。获评为广东省或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按建筑面积,国家或广东省AAA级、或深圳市评分90分及以上的,每平方米资助80元,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500万元;国家或广东省AA级、或深圳市评分80分及以上的,每平方米资助60元,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200万元。广东省、深圳市示范项目获评为国家示范项目后可予以补差。


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 天津市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


天津住建委印发了《天津市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通知》,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要以绿色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把“深入推动绿色建筑优质发展、积极促进建筑能效进一步提升、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作为绿色建筑的重点任务。到2025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不断提升星级绿色建筑占比。引入绿色金融保险机制,加强绿色建筑竣工验收及运行监管。装配式建筑普及推广,全市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部实施装配式建筑。

山西省住建厅等10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了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的任务和措施:推动工程全过程集成优化,创新工程组织管理模式,实现建造管理集约化、建造过程社会化;加快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强化科技支撑,实现建造手段数智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建筑全装修,实现建造方式工业化;完善质量监管和项目评价机制,加快人才培育,实现建造品质现代化。

上海明确相关设计管理工作要求 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5月31日,为进一步推进上海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上海市住建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绿色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其中,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其他由政府投资且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绿色生态城区内,绿色建筑星级应当符合该城区绿色生态专业规划的要求。自2021年6月1日起,新建民用建筑应按照《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住宅建筑绿色设计标准》进行设计。

发展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 

住建部等15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

住建部等15部门发布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县城新建建筑要落实基本级绿色建筑要求,鼓励发展星级绿色建筑。加快推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节水标准,加强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发展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推动区域清洁供热和北方县城清洁取暖,通过提升新建厂房、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比例和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发等方式,降低传统化石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例。

推进建筑业工业化 

广西人民政府印发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6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推进建筑业工业化。在新建建筑中大力推广应用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和预制内外墙板,在建设用地出让地块规划条件和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中应明确装配率等技术指标及方案。对广西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实行奖励。在区外、境外承揽工程的广西建筑业企业,计入广西的区外、境外产值连续两年保持增长,结合其当年对地方经济新增贡献情况给予奖励:年产值增加超过10亿元的,自治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年产值增加1亿元至10亿元的,自治区财政给予30万元至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广西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实行奖励。结合广西建筑业企业当年对地方经济新增贡献情况给予奖励:年产值突破50亿元的,自治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得奖励后企业年产值每增加50亿元,自治区财政再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黑龙江十四部门联合发布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6月21日,黑龙江省14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对发展目标作出明确规划。《通知》强调,需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立涵盖研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安装、培训教育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条。到2021年年底,重点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应达到15%以上,并逐年递增,到"十四五"期末,装配式建筑占地区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40%;积极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应达到10%以上,并逐年递增,到"十四五"期末,装配式建筑占地区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0%;适度推进地区应至少建设一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并逐年递增,到"十四五"期末,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20%。同时,《通知》规定了容积率奖励、商品房预售条件、招投标简化、保证金减半、承揽等级支持、税费优惠支持、环保政策支持、科技推广支持、道路运输支持、金融扶持优先、信用评价加分、评奖评优推荐等12项支持政策。


《北京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2022年)》印发

6月3日,北京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2022年)印发:到2022年,建设健康建筑示范项目50万平方米,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继续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探索绿色金融推动建筑绿色发展的机制体制。

装配式可补200万元,吉林省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印发


6月28日,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了《吉林省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指出,装配式建筑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补40元,单个项目补助限额最多不超过200万元,奖补资金不得超过工程建设总投资的50%;超低能耗建筑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补600元,单个项目补助限额最多不超过300万元,奖补资金不得超过工程建设总投资的50%。

山东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山东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相关措施如下: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支持建筑业科技创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减轻建筑企业负担;规范工程价款结算;支持建筑企业走出去;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激励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安全发展。认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稳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落实建筑业税收优惠政策。

四川十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25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40%以上,研发智能建造工程软件30个以上。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培育一批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骨干企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木结构通用规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木结构通用规范》:编号为GB55005-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钢结构通用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钢结构通用规范》:编号为GB 55006-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山东发布进一步加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加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狠抓试点项目落实。强化项目实施管理。要对照国家、省关于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质量安全、提升品质、标准化等方面的部署要求,加强对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的实施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安全和试点效果。做好试点实施评估。

西藏自治区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西藏自治区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西藏建筑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及发展任务,为下一阶段西藏建筑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规划》指出,西藏建筑业“十四五”规划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全区建筑业总产值力争突破30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力争突破700亿元。以拉萨、日喀则、山南为先行,推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到2025年,推动形成一批智能建造带头企业,引领并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向智能建造转型升级。


《海南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十四五”规划(2021-2025)》印发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海南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十四五”规划(2021-2025)》。《规划》共分为规划背景、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四个章节,其中重点任务包括深入推广装配式建筑、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稳步提高建筑节能水平、推进建筑信息化建设等四个方面,要求:到2025年末,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大于80%;建成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个;实现预制构件年产能供需平衡。


江苏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全文印发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江苏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出了“十四五”期间,江苏省建筑业的主要任务。十四五期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达50%,成品化住房占新建住宅70%,装配化装修占成品住房30%。提升装配式建造能力。大力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完善适用于不同建筑类型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体系。鼓励在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中采用钢结构,积极探索钢结构技术体系在住宅 和农房等项目中的应用。积极推广装配式木结构建筑。

合理布局装配式,天津市建筑业“十四五”规划全文发布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天津市建筑业“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十四五”时期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也必将是建筑行业寻求改革突破、加快创新发展步伐的关键时期。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天津市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对于正确认识建筑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未来五年行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引领广大建筑企业认清形势、抢抓机遇,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扩大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从而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围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等方面积极探索,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较大进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结各地经验做法,形成《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并正式印发,要求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湖南省通知进一步加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

8月10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强调要狠抓试点方案落实,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开展抽检复查工作。《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大力普及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抗震安全、节能环保、绿色舒适及防腐、防火、隔声、抗裂、防漏技术等基础知识,消除各方认识误区和担忧顾虑,努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要认真做好试点项目跟踪调度工作,每季度下月10日前将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进展情况报送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还要求各试点地区对照试点方案,对本地区试点总体情况、问题困难、经验做法及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对试点项目统计调查,形成三年试点总结报告。


北京市住建委就《关于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811,住建委就《关于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到:2022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5%

持续发展装配式建筑 《福建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印发

福建省住建厅发布了《福建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根据《规划》,在“十四五”期间,福建省建筑业有五大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力争达到2万亿元;到2025年,全省城镇每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5%以上。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绿色建筑发展取得新成效。到2025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98%以上,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65%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要有新保障。建筑市场管理健全新机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行业标准《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行业标准《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标准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标准适用于新建建筑装配式内装修的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质量验收及使用维护,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质量验收、使用维护。标准明确,装配式内装修应以提高工程质量及安全水平、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减少人工、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和建筑垃圾为根本理念,并应满足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的要求。


海南省住建厅等五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起,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所有依法需要办理工程建设手续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不以装配式方式建造:项目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项目配套设施单体(垃圾房、配电房等)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且其总面积不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10%的;单体建筑2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工业建筑项目;其他确因技术原因拟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项目继续按《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9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为手段,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大力推行绿色建造、装配式建造技术,加快信息技术和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提升建筑领域减碳能力,减少建筑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的碳排放。

国务院: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发展

9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意见》指明,发挥财税政策调节功能。发挥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税费以及土地、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的调节作用。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建立绿色采购引导机制,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发展。

湖北十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目标任务:建立有效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政策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产业体系,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整体水平显著提高,创新引领能力大幅增强,竞争优势日益明显,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短周期、减能耗、少污染和建筑高品质、高效益的目标。到2025年,培育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5个,打造省级以上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20个,建设省级以上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项目100个。

住建部发布装配式混凝土住宅构件尺寸指南、装配化装修部品部件尺寸指南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构建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住建部组织编制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主要构件尺寸指南》《住宅装配化装修主要部品部件尺寸指南》,《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主要构件尺寸指南》《住宅装配化装修主要部品部件尺寸指南》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黑龙江哈尔滨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评价指标和相关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黑龙江装配式建筑发展,有效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9月22日,哈尔滨发文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评价指标和相关工作要求:新建政府投资建筑项目以及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市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地上建筑面积部分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比例不低于 20%,至 2025 年年度增长比例不低于 5%;鼓励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含丙类)工业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中积极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以上项目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低于 5000 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和低于 1 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项目,不作装配式建筑要求。

上海市住建委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相关要求

为更好地适应上海市装配式建筑发展需要,上海市住建委现对《上海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细则》进行补充规定:在《计算细则》修正系数表中的计算项“承重墙”所对应的“技术工艺类别”中补充“集成钢筋单面叠合双面免模墙”分类,修正系数取为0.65。对《计算细则》中的“免撑”概念进行补充说明。

《辽宁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印发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9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辽政办发[2020]8)等文件精神,促进辽宁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统一规范辽宁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控制指标与计算,辽宁住建厅制定了《辽宁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并予以发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08-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福建省九部门联合发布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109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25年,全省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40%(福州城区不低于50%),莆田、龙岩、三明、南平不低于35%,宁德、平潭综合实验区不低于30%。以装配式建筑发展为重点,协同发展智能建造技术,培育具有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少于20家,智能化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不少于10个。到2035年,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取得显著进展,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全面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

河北省发布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10月11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累计建设1340万平方米以上。到2035年,系统化集成设计和精益化生产施工广泛应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信息技术与建筑业深度融合,建筑业进入绿色发展新阶段,新型建筑工业化实现高质量发展。

新疆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

1020日,新疆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大力发展装配式钢结构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因地制宜推广现代木结构建筑,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加快培育产业基地,加大示范项目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推动全区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2021年,自治区确定的14个积极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超过15%,其他鼓励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超过10%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到2025年,全区新增5个国家级和15个自治区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新建示范项目100个,形成涵盖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构件生产加工、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后期运营管理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地方标准体系。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鼓励建设绿色农房。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同步实施。开展绿色建筑、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创建行动。加强财政、金融、规划、建设等政策支持,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重点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不断提升构件标准化水平,推动形成完整产业链,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10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逐步开展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开展建筑领域低碳发展绩效评估。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发展绿色农房。

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 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推动建材循环利用,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推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制定建筑拆除管理办法,杜绝大拆大建。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

辽宁沈阳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印发

10月27日,《沈阳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印发,总体要求,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到2023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65%以上,商品住房成品化比率达到70%以上。形成较为完善的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产业培育体系、技术标准体系、项目管理体系、人才培养体系、宣传推广体系,培育8个以上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1个以上国家级现代建筑产业园,新增10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打造一批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项目,不断提升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形成建筑业与信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融合发展的新业态。

上海市装配式建筑“十四五”规划发布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印发《上海市装配式建筑“十四五”规划》,在总结“十三五”装配式建筑发展成效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十四五”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上海将继续以装配式建筑为抓手,深化建筑业创新转型发展,实现装配式建筑“从有到优”的升级发展。要在保持现有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指标要求的基础上,提升建筑总体质量和性能;在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及工业厂房中大力推进装配式钢结构、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等新型结构体系;全市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新建公租房、廉租房和长租公寓项目100%采用全装修,公租房、廉租房项目逐步实现装修部品构配件预制化。在示范目标方面,提升龙头企业技术水平,获批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总数要达到12~15个;申报并落实全国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10个,培育2~3种新型装配式钢结构、组合结构体系,完成2~3个装配式钢结构居住建筑试点项目;完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推进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筑、智能建造的深度融合。

《河北省新型建筑工业化“十四五”规划》全文发布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新型建筑工业化“十四五”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河北省建筑设计标准化和部品部件生产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建筑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等工作目标。为实现目标,河北省将打造新型建筑工业化“5395”产业体系,科学谋划产业布局,优化建筑部品部件生产。


《上海市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印发

11月4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其中提到:至2025年创建绿色生态城区项目25项以上,其中更新城区5项以上;至2025年力争建成2个绿色生态城区示范项目。实施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至2025年本市建筑领域碳排放量控制在4500万吨左右。形成适合本市地域特征的超低能耗建筑技术与标准体系,累计落实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500万平方米以上。

新疆关于绿色金融支持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11月9日,新疆发布关于绿色金融支持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切实强化金融保障,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政策体系,推动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明确金融支持装配式建筑范围: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的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办公楼、医院、学校(幼儿园)、文化体育场馆、地下管廊、城市桥梁、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公交站台等新建项目;符合绿色金融支持范围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建设的装配式建筑;乡村轻钢结构、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装配式抗震加固及既有建筑改造项目;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构件生产加工、施工安装、后期运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


上海发布进一步规范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计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装配式建筑设计行为,提升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计质量,上海市发布进一步规范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计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建设单位要全面履行管理职责,确保装配式建筑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相关规定,预制构件加工制作图应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等是十一项管理措施。

《云南省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

为推进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节能建筑发展,推动建筑业、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产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城镇建设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主要包括发展环境、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4个部分,系统梳理了“十三五”期间的主要成绩和困难问题,全面分析了“十四五”时期的发展形势、历史机遇和面临挑战。其中提出到2025年,力争城镇装配式建筑和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的建筑占新开工建筑面积比重达到30%,其中昆明市力争达到40%。

青海多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121日,青海省住建厅等1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到2025年,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初步建立,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建成一批智能建造示范工程。到2035年,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进展,智能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大幅提高,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加大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消能减震、预应力技术的集成应用,积极推广叠合板、预制楼梯、预制阳台、非承重墙板以及市政基础设施预制构件等PC构件应用,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鼓励医院、学校、办公楼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2021年起,各地每年新开工建设项目面积增加3%以上用于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项目建设,到2025年,西宁市、海东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20%以上,其他各州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10%以上。

大力发展装配式,新疆发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12月6日,新疆发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到2025年,建筑市场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建筑工业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智能建造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得到进一步推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企业经营管理和科技水平进一步提高,实力显著增强。

《沈阳市建筑产业化示范工程补贴资金实施细则》印发

1227日,为进一步加大现代建筑产业化工作的推进力度,《沈阳市建筑产业化示范工程补贴资金实施细则》印发,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产业化示范项目,当建筑单体装配率为70%-79%时,且主体结构得分不低于40分,补贴标准为100/㎡;当建筑单体装配率为80%-89%时,且主体结构得分不低于40分,补贴标准为200/;当建筑单体装配率为90%及以上时,且主体结构得分不低于45分,居住建筑外墙80%以上面积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外墙板,公共建筑外墙80%以上面积采用预制混凝土外墙挂板,补贴标准为300/;同一项目最高补贴500万元。

《云南省“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全文印发

《云南省“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印发,规划指出:争取到2025年末,全省建筑业企业达到15.1万户,年均增长14.3%,其中,入库纳统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达到6100户,年均增长11.0%。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甲级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实现快速增长。助推云南建投集团跨入世界500强,推动有条件的公司上市融资,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建筑企业。城镇新开工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和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的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

《安徽省“十四五”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等10个专项规划印发

1230日,《安徽省“十四五”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等10个专项规划印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要求,十四五期间,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机制,积极探索发展适合安徽省省情的装配式建筑体系,走出安徽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特色之路,建成立足安徽省,面向长三角、辐射“一带一路”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基地。到2025年,各设区的市培育或引进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不少于3家,培育一批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配式建筑企业,产能达到50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30%,其中:宿州、阜阳、芜湖、马鞍山等城市力争达到40%,合肥、蚌埠、滁州、六安等城市力争达到50%。全省培育50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3-5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打造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基本形成立足安徽省,面向长三角、辐射“一带一路”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基地。

《广东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印发

12月31日,《广东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印发,《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重大进展,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100%,2025年,珠三角地区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粤东西北地级市中心城区达到30%以上,其他地区达到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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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预制建筑网

转自:建筑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