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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一步深入推进城市更新?这些代表委员给出了建议
教务部 2023-03-08




两会话题 ▎城市更新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北京、上海、广州为代表的21个城市(区)相继开展第一批试点工作,城市更新由点及面全面铺开。如今伴随城市更新工作的逐步深入,实践中的难点痛点问题也逐渐显露。对于如何继续做好这项工作,还该从哪些方面发力等,代表委员们纷纷从不同角度建言献策。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委、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授权地方政府,探索推动市场力量深度参与城市更新


建议授权地方政府率先开展综合试点。城市更新行动内容涉及面广,需要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消防、财政、税务等多部门联动。在国家城市更新立法和其它上位政策出台前,建议由国务院授权地方政府综合试点,各地结合实际形成综合试点方案报批后实施。通过综合试点授权,支持地方政府制定适用于城市更新复杂情况下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参与的土地、产权、规划、建筑、消防、审批、资金等的破题路径,为国家立法提供先行先试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实践基础。同时,探索政府自上而下引导和市场自下而上参与的可操作路径,鼓励市场力量参与城市更新实施建设运营一体化。

 


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政协副主席、民进江西省委会主委、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卢天锡:加紧建立城市更新长效机制,系统推进开发建设方式转变


建议从国家层面加紧建立城市更新长效机制:一是出台更新行动方案。明确城市更新的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实施路径、保障措施等。二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国家层面建立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省级政府统筹实施的城市更新工作机制。三是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加快城市更新政策、标准等研究制定,尽快启动《城市更新法》立法,科学指导各地采用全面改造、混合改造、微改造等多种方式,分区分类分时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既有建筑和“三旧”改造利用。四是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加大对城市更新的政策、资金等支持力度,国家层面设立城市更新专项资金,建立城市更新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库,对纳库管理的项目,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贴。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福建省委会副主委、厦门市委会主委,厦门市政府副市长张志红:新时期城市更新需要制度设计优化


当前我国城市建设的重心开始由增量的开发建设转向存量的改造更新,国家也把推进城市更新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载体,但在城市更新的顶层制度设计上还存在缺陷。建议首先从国家层面推动城市更新的相关立法;其次,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相关的政策体系;最后,进一步形成推动城市更新的工作合力,各个部门、各个层级共同推动城市更新有序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市政协主席王立平创新土地供给模式支持城市更新项目落地实施

建议加强城市更新顶层设计,关注实践热点难点,吸收各地有益经验,尽快出台城市更新的宏观指导性文件。同时从国家层面构建清晰明确、相对统一、便捷高效的城市更新规划引导体系。此外,建议研究土地供给创新模式,实现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平台、社会企业之间的紧密协作;研究根据公共设施供给、招商引资、旧房拆除等因素,综合评定城市更新项目的公益性贡献,通过经营性开发量指标奖励系数弹性设定、创新土地出让年期约定和土地价款计算规则等方式,支持城市更新项目落地实施。最后,还要加强授权赋能,做好支持保障。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结合职能,加大对试点城市的综合授权,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协调指导试点城市在棚改、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领域进行创新实践,在资金、税费、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陈建飚:发挥规划设计引领作用,推进高质量城市更新


建议优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发挥规划设计统筹引领作用。聚焦既有建筑与建成环境的高效能利用,发挥规划设计在建造全过程的引领作用,保障项目连贯性与高效性;构建全国层面的城市更新目标体系与政策法规体系,以发展的视角引领传统文化、空间功能、产业转型要素通过“设计+科技”融合的方式实现多维度优化和效能提升。同时,分类施策,优化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强化项目全流程管控力度;完善城市更新建设标准,加强创新前沿技术应用。

来 源:综合央广网、现代快报、建筑杂志社等